我国汉字博大精深,而修改汉字就更加独特有趣。近代史上“国”字的传统写法是“國”,但在太平天国的文献中“国”字却少了一点,口中是个“王”字,即“囯”;而辛亥革命后却又有人将“国”写为“囻”,口中是个“民”字。对两次修改所表达的不同含义,理解正确的是
A. 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认为没有统一全国,故“国”不完整;后者说明中华民国已取得民族独立
B. 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未摆脱专制思想束缚;后者说明主权在民思想在《临时约法》中得到体现
C. 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认为国中无财富;后者说明辛亥革命体现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
D. 前者说明太平天国领导人时时提醒自己清政府尚未推翻;后者说明孙中山把民生主义放在革命首位
马克思指出:“鸦片不曾产生催眠作用,而倒产生了惊醒作用,历史的发展好像首先要麻醉这个国家的人民,然后才可能把他们从原来的麻醉状态唤醒似的。”这里,马克思所说的“唤醒”主要是指
A. 林则徐在广州的禁烟运动
B. 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
C. 洋务运动
D. 鸦片战争期间爱国将领抗击英军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增加了总统解散众议院必须获得参议院同意的规定,而议会对总统的不信任权却没有类似的明确限制。这些含糊不清的规定从侧面反映了
A. 行政权不能制约立法权
B. 法国民主政治的虚伪性
C. 共和制是政治妥协的产物
D. 总统与议会斗争的失败
“(美利坚合众国)在邦联时期,国内经济濒临崩溃,债台高筑,人民的生活陷于困境,终于激起了谢斯起义;外部的英、法、西等国虎视眈眈,伺机侵犯年轻的共和国。”这一材料说明美国制定1787年宪法的主要目标是( )
A. 实现公民的民主平等 B. 实践先进的政治理论
C. 建立强大的世界帝国 D. 建立强有力的统一政权
“两个魔鬼胜过一个圣人”是一句英国格言,典型地说明了民主宪政的特点。宪政就是让两个魔鬼友好地相处并相互制约,把恶作剧减少到最低的程度。这说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关键和核心是
A. 全体公民的参与程度
B. 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C. 市民的整体素质
D. 革命的彻底性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A. 重视法律程序
B. 保留习惯旧俗
C. 强调法官至上
D. 体现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