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中正评议人物时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南朝时期,中央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中正的品第成了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这一变化反映出
A. 世家大族完全垄断了中央的权力
B. 原选官标准被彻底废除
C. 中正官开始成为世家大族代言人
D. 中正官的权威日益下降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西汉自宣、元以后,任职丞相者共18人,其中就有14人以明习经学起家。上述现象
A. 是“独尊儒术”实施的结果
B. 表明儒学已成为正统思想
C. 说明丞相素质得到了提升
D. 有助于广大平民参与政治
春秋战国时期的统治者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夫子之道,毫无保留地选择了法家之道。这主要是因为法家之道在当时
A. 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体系
B. 强调君主应以法治国
C. 迎合了大一统历史趋势
D. 为君主提供治国之道
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明清科举与宋元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八股取士,以宋儒注解的四书五经命题,作文要仿古人语气替圣贤立言,采用特定的格式,八股取士并不是简单地死记硬背,既要考知识又要考智力和悟性……考试有严密的程序,考官入院,提调官和监事官立即封锁内外门户,不得擅自出入。嘉靖以后,会试也要搜检。考生所带考具均有规矩,如帽用单毡,鞋用薄底,砚台不得过厚等,以防夹带。开考后有巡倬官负责巡逻监督。考生交卷时由受卷所登记收缴,转送弥封所编号密封,再送誊录所朱笔誊抄,对读所对读朱墨二卷核对无误,将朱卷交同考官分房阅卷。同考再向主考荐卷,均要写出评语。名次确定后在公堂上调入考生原作墨卷对照字号,确定名单发榜。殿试则较为简单,只有一场,收卷后同样弥封编号,交读卷官评定高下,报皇帝钦定名次,送内阁填写皇榜公布。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清人赵翼写《廿二史札记》,讨论到元朝末年的情况,其中有一个标题叫“元末殉难者多进士”。元代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少数民族统治了汉族。但在元王朝行将灭亡的时候,殉难的人仍以进士居多……有一个元代的汉族人在著作中说,他发现:金代《登科记》里的这些进士,在金朝快被蒙古灭掉的时候,很多都成为死难烈士,为金效劳都是汉族的。同样南宋也是这样,文天祥是状元;还有真德秀、陆秀夫这些人,都是进士,是同榜进士。包括明朝末年,也是这样。
——《光明日报》(2011年11月24日)
材料三1855年英国文官制度刚刚建立时的试题,考试内容均为数学、法律、政治、国际关系等学科学问。
——刘海峰《科举制对西方考试制度影响新探》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特点。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为什么宋以后朝代末年“殉难者多进士”?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说明为什么西方国家在借鉴中国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现代文官考试制度。
阅读下列材料,完成要求。
材料一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整个社会经历着巨大的变革。政治方面,各国普遍推行郡县制,郡县长官由国君任免,各国实行“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一方面为监察制度的萌芽创造了条件,但另一方面变革也在政治上滋长了严重的不法行为和腐败现象,检举和纠察官僚已十分迫切和必要。自春秋以来,人们已开始认识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彰)也”。墨子认为“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法家则明确提出“以法治吏”,主张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旧观念,实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事断于法”原则。诸子百家的治国治官理论,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阐明了惩官治吏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摘编自曹春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述论》
材料二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虽然它仍然规定“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但它首先要求“上自朝廷,下至臣庶,均守钦定宪法,以期永远率循,罔有逾越”。其次规定不经议院议决,君主就不能颁布法律,“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君主也无权“以命令更改废止”。这种一切权力都是法律监督对象的宪政观念的诞生、传播和逐步被接受是法律监督近代化的最大成就。
在传统的法律监督体制中,监察机构独立承担着整饬吏治的法律监督职责。近代逐步确立了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审计监督等各种法律监督于一体的综合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的法律监督原则。随着报纸、电台等新式传媒工具的出现和“庶政公诸舆论”等立宪指导思想的公布,“庶人不议”的禁令解除了。几千年的封建文化专制出现了松动,人们第一次可以合法地指陈时政,议论国事。同时“党禁”的解除使得政党政治第一次登上了中国的历史舞台。这些新生事物为中国法律监督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
——摘编自刘双舟《简析法律监督体制的近代化》
(1)根据材料一,概括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主要变化并分析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监察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积极作用。
汉初地方监察制度成为空白,终使地方势力坐大,汉惠帝时派出监御史到各地负责监察地方,汉文帝时又由丞相派出刺史,汉武帝时在全国各州常设刺史,并改由皇帝指派。汉武帝时刺史的主要职能是
A. 举荐官吏候选人
B. 管理地方行政事务
C. 监察地方高官
D. 征收地方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