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的特别会议。在会议的闭会期间,如果两院有绝对多数要求开会,总统也必须召集两院。”这说明
A. 总统控制议会
B. 总统对议会负责
C. 总统的权力受议会限制
D. 行政权与立法权相制约
1845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案:禁止总统在未经过国会同意拨款的前提下授权建造海上缉私船。总统约翰·泰勒否决了该法案,但国会推翻了总统的否决。根据美国宪法,随后
A. 这项法案将会自动生效
B. 国会将自行建造缉私船
C. 最高法院可废除该法案
D. 总统可再次否决该法案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指出,“联邦政府被授予媾和、宣战、缔结商约、征集军队和筹建舰队的专权。……加入联邦的各州虽然有权修改或改订自己的立法,但不准制定追究既往的法律,不得在本州内组织贵族集团。”对这段话理解最为准确的是。
A. 联邦政府权力不受制约
B. 中央政府与地方分权而治
C. 中央政府权威得到保障
D. 各州政府有较大的自主权
有学者在分析某一重大事件时说:“此举若成功,王权的扩张就会被阻止,而自由又不需要再呼唤一个克伦威尔”,该历史事件的意义是( )
A. 使国王权力的来源从神变成了议会
B. 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
C. 标志着英国近代议会制度的确立
D. 议会取得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控制权
“尽管罗马法律在妇女继承财产上做了严格限制,但一些聪明人往往能找到法律的漏洞……随着罗马在地中海地区的扩张,妇女们也开始占有大宗财产。……许多妇女管理着家庭的财政事务和大地产。”这段话表明( )
A.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与男子平等
B.罗马法关于财产关系的规范不够严密
C.妇女的财产继承权富有自然法的精神
D.妇女的财产占有体现公民法的灵活性
在古罗马的法律中引用了这样一个案件:在一个公共广场上,一名理发师为一名奴隶刮胡子。另外两个人在附近玩球,其中一个人不小心用球砸到了理发师,导致他割了奴隶的喉咙。依据罗马法,在公共场所刮胡子是愚蠢的,因此奴隶本人对该事件负责。这表明罗马法
A. 有利于调解矛盾,规范行为
B. 保障平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
C. 本质是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D. 是古代世界最完备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