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春秋决狱”是指在审理案件时不适用已有的法律条文,而是用儒家经义(即儒家所宣扬的伦理道德),特别是孔子修订的《春秋》一书中的“微言大义”,附会汉朝法律,作为审判的依据。董仲舒在判处232件案件后,总结自己的主张和经验,编成了一部《春秋决事比》(决事比是汉代的法律术语,指具有权威性的、在裁判中可以援引的判例),并提出“《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此后,“春秋决狱”盛极一时,此风一直沿袭到魏晋。
——摘编自蒋来用著《法学的故事——推开法律之门》
材料二在西方社会,“法”这个东西是个很庄严神圣的东西,甚至经常会与上帝制定的某些神圣的法则密切相关。这种法则对人的约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西方法律制度下,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传统上都是注重审判轻视调解,这和他们“追求精确、不怕对抗”的思维习惯是一致的。凡是有纠纷就一定要弄出个准准确确的“对”和“错”来!只是到了最近30年,诉前调解也开始逐渐增多。
西方文明作为微观文明,首先把人从自然界分离出来,建立了一套独立于自然界,完全约束人类的规则,这就是法律。另一方面,西方文明注重精确,因此设计了大量的精细的法律条文,并且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这就形成所谓的“契约精神”,可以说,西方人是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非常精确地生活在世界上的。
而中华文明作为宏观文明,始终没有把人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认为人类要遵从的规则也是自然界规则的一部分。在中国人的思维中,最大的概念叫做“天”,人是属于天的一部分,要遵中“天”的运行规律(天条)。这种“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导致中国的法律体系强调人类要遵守自然界的整体规律。因此,中华文明不是个精确的文明,宏观思维模式导致了模糊,不注重精确,而注意“实用”。
——摘编自《文明的差异之道德与法律》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春秋决狱”的突出特点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影响。
(2)结合材料一、二分析,与中国古代法律相比,西方法律有何显著差异,导致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某学者整理出下表的数据后,认为“1957年成都个体小商业趋于衰落”。他得出该结论的合理依据包括1957年与1935年成都服务业店家数量比较(单位:家)
行业 | 1935年数量 | 1957年数量 |
理发 | 529 | 537 |
浴室 | 21 | 9 |
旅栈 | 225 | 471 |
茶社 | 599 | 448 |
(资料1935年《新新新闻》;1957年《成都市商业二局档案》)
①1957年成都人口较1935年有大幅度增长,但服务业店家数量增长并不十分明显
②1957年与1935年相比,成都服务业店家数量波动较大
③1935年成都服务业店家以私人经营为主,1957年以合作化经营为主
④1935年成都服务业店家的合计数量,少于1957年的合计数量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005年12月24日,原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先生逝世。中国国民党领导人马英九认为:“‘汪辜会谈(1993年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的会谈)’签了四项协议,是两岸关系的最高峰。”新党领导人在哀悼电文中说:“九二会谈,虽成绝响,两岸新局,已然展开。先生之行,开两岸和平大门;先生之德,受全球华人景仰。”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A. “汪辜会谈”促使海峡两岸长期隔绝的状态开始被打破
B. “汪辜会谈”使海峡两岸关系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C. “九二会谈”使海峡两岸对“一国两制”形成广泛认同
D. “九二会谈”促成了海峡两岸通邮、通商、通航的实现
罗马共和国时期,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例如:公元前445年,坎努利斯法案废除了平民不得与贵族通婚的限制;公元前367年,李锡尼—塞克斯图法案授予平民与贵族分享公有土地的平等权利。罗马共和国制定上述法律的目的是
A. 维护帝国统治
B. 保护平民的利益
C. 完善法律体系
D. 稳定社会秩序
有人用一幅漫画(如下图)来形容目前的“欧洲局势”。漫画意在表明
A. 美苏对峙使欧洲分裂
B. 欧盟的分歧无法弥合
C. 欧盟国家的联合困难重重
D. 多极化趋势曲折漫长
“自楚骚、唐律争妍竞畅,而民间性情之响,遂不得列于诗坛,于是别之曰‘山歌’,言田夫野竖矢口寄兴之所为,荐绅学士家不道也.…山歌虽俚甚矣,独非《郑》、《卫》(国风之篇)之遗欤?”据明代冯梦龙的这段话,与山歌相似、能体现“民间性情之响”的是
A. 《诗经》
B. 楚辞
C. 汉赋
D. 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