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 1945年8月2日,美、英、苏联合签署《波茨坦协定》。其涉及德国纳粹主义的条款规定:消灭纳粹党及其附属与监督机构,解散一切纳粹组织,并确保这类机构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复活;战争罪犯以及参加策划或推行纳粹计划,而造成暴行或战争罪行的人物,必须逮捕法办;纳粹领袖、支持纳粹之有力人物、纳粹机构和组织中的高级官员、其他危害盟国占领及其目的者,均应逮捕和拘留;一切纳粹党徒,除仅在名义上参与该党活动者外,以及其他对盟国目的持敌对态度者,不得担任公职或半公职以及在重要的私人企业中的负责职位,这些人必须由被认为在政治上和道德品质上有助于发展德国真正的民主制度的人予以接替。美、英、苏等国在分区占领德国后按照该规定对德国展开了“非纳粹化”改造。
——摘编自郑丽《二战后盟国对德国的“非纳粹化”改造》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二战后对德国采取的“非纳粹化”措施,并简
要评析。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二战后国际组织对德国法西斯进行改造的实质。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晚清时期,清政府处境险恶,教育改革是在“地球大通,优胜劣汰”的时代背景下开展起来的,以提高国家的生存竞争能力为宗旨。正如《菏泽县乡土志·序》中所言:“振兴教育之要义,在使人人爱国为枢纽,欲人人爱国必使自爱其乡始,欲人人自爱其乡,必使自知其土地、人物始。”郭沫若先生在回忆起小学生活时说:“他(教师)教了我们一些乡土志,这是比较有趣的一门功课。”鉴于清末国势衰微,这一时期的教学改革还结合当时国外商品侵占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实业教育。民国初年,政府采取开办民众学校、通俗讲演、通俗教育馆等形式对下层民众进行通俗教育。
——据王新环《浅论晚清民国时期的教学改草》等
材料二 抗战时期,延安有培养共产党高中级干部的中央党校,有培养共产党高级理论人才的马列学院,有培养妇女干部的中国女子大学等。教育的主题就是学马列理论和中共的方针政策。社会教育就是对底层民众进行扫盲、知识启蒙等等。把抗战和对底层民众的知识启蒙结合起来。学校教育设置“劳作实习的课程,安排学生有计划地参加校内外的生产劳动”。在教育理论方面,这个时期很重要的变化是开始有比较多的中国民族特色,强调从中国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中吸取养分。
——据陈丹芳《抗战时期根据地的教育》等
(1)根据材料一,指出晚清民国初年教育发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抗战时期的根据地教育与晚清民国初年的教育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影响。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时间 | 事 件 |
1944年7月 | 由美国牵头,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有44个国家代表参加的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 |
1947年6月 | 美国国务卿马歇尔提出了“欧洲复兴方案”,即“马歇尔计划”,主要内容是:美国拨款援助西欧各国复兴经济,但受援国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美国货,拆除关税壁垒,取消或放松外汇限制 |
1947年10月 | 美国召集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署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
1949年1月 | 美国总统杜鲁门在就职演说中提出对外政策的第四点内容为“技术援助落后地区计划”,给亚非拉地区不发达国家以技术和投资援助 |
1949年1月 | 苏、保、匈、波、罗、捷等六国在莫斯科举行会议,成立了经济互助委员会(简称经互会) |
1949年11月 | 在美国的提议下,成立了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经济技术封锁的巴黎统筹委员会 |
1951年4月 | 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六国在巴黎签署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 |
根据材料中任意两个事件之间的联系,提取一个观点,并结合所学知识进行说明。
(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楚,说明充分)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代有“禹刑”。周穆王命吕侯制作《吕刑》。春秋时期出现了《刑鼎》、《刑书》、《竹刑》。战国时魏文侯命李悝制定《法经》,秦朝时被发展为《秦律》。汉高祖命萧何参照秦律制作了《九章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上承秦汉,下启隋唐,《新律》和《北魏律》为代表。唐代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深刻影响着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西方法治的核心理念,就是“确信法律能够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作为西方法治文明精髓的宪政制度,就是建立在防止国家权力侵犯个人自由的理念之上的,而中国的法治意识理念更多的是建立在国家至上、集体主义基础上的,强调的是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国家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从近代中国法治启蒙思想家开始,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就不是一种独立的价值追求,而是依附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一种附属品,他们所倡导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实际上是以国家主义为前提的。其原因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中国的落后挨打所带来的耻辱给他们思想的震撼比他们对中国个人悲惨生活状况的关切要强烈得多。”
—— 摘编自柯卫《中西方法治意识的差异及启示》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制建设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西方法治思想的差异并分析其原因。
下图为二战后美国、西欧所占资本主义世界黄金份额的变化情况。这一变化反映出
A. 美国的经济霸权地位动摇 B.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与崩溃
C. 美国面临经济体系化、制度化困境 D. 欧盟的成立推动西欧经济持续发展
下图是苏联前两个五年计划工农业产值增长示意图。出现这一现象主要在于苏联
A. 经济建设中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
B. 形成了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
C. 严峻的国际形势急需实现工业化
D. 优先发展重工业提升国际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