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颁布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或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该宪法赋予“皇帝”大权的主要原因在于
A. 皇帝掌控外交权为德国传统
B. 普鲁士领导并完成德国统一
C. 联邦议会权力大于帝国议会
D. 容克贵族在议会占绝对优势
1896年7月1日,德意志帝国国会通过了《德国民法典》,其中规定:“私权的享有,始于出生”“所有人在法令限制内对所有物享有自由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 联邦议会具有独立的立法权
B. 注重保护容克贵族阶层的利益
C. 保留了浓厚的军国主义残余
D. 体现主权在民、自由平等原则
1871年8月,法国国民议会获得了制定宪法的权力,但保皇派内部分化严重,结果“1875年宪法”获得通过。“这部宪法并不是在建立一种理想的美满的政治制度,它只在适应当前需要,规定可行的实际办法”。这说明法国政体的最终确立
A. 是保皇派对资产阶级的妥协
B. 遵从了卢梭的民主思想
C. 受益于政治现实和妥协精神
D. 受巴黎公社的影响巨大
1786年,美国国会建议,它将有权控制国内外贸易、自行规定并征收税款、惩罚欠款不缴的州,各州必须向国会选派议员,对公然反抗国会管辖权的州可以使用武力以外的所有强制手段。这表明美国
A. 意识到邦联制的弊端
B. 不断完善联邦制政体
C. 改变了中央的软弱无力
D. 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在罗马的传说中,罗马人的祖先罗慕洛对其弟弟说:“任何亲情莫大于王法,……我们是在王法之下生活,我们不得不低下我们高贵的头颅,你的价值就体现在为了王法的威严而贡献出你高贵的生命。”这句话成为后世罗马法的永恒宗旨。这反映了古罗马时期
A. 王权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
B. 法律保障了民主政治的发展
C. 法律为维护君主专制而创制
D. 法律的权威植根于历史传统
古罗马万民法的发展主要源于裁判官的告示,裁判官的告示一般包括三种因素:现存地中海商法中的某些规定,剔除了形式主义的市民法旧法,裁判官的个人公允正义观念。这表明万民法
A. 保留了习惯法的随意性
B. 以贵族利益为立法依归
C. 主要处理经济利益关系
D. 具有开放和实用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