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规定:“奴隶可以为主人办事、经商,……可以立为继承人,公家的奴隶还可以立遗嘱;奴隶有权提起自由身份之诉,乃被解放为自由人。主人抛弃老病奴隶的,该奴隶即获得自由,禁止任意杀害奴隶;凡奴隶不堪主人虐待的,官厅得强迫主人出卖之,无故杀戮奴隶的,按杀人罪处”。这表明罗马法
A. 是维护罗马境内所有人的法律
B. 不再维护罗马奴隶主贵族利益
C. 在一定程度上照顾奴隶的权益
D. 承认奴隶与平民有同等的权益
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时,占领了整个地中海世界。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就在于人口众多,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种族和能力上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解决这一困难的措施是
A. 将习惯法发展为成文法
B. 开始实施万民法
C. 进一步完善公民法
D. 自然法取代公民法
马克思说:“罗马帝国到处都由罗马法官根据罗马法进行判决,从而使地方上的社会秩序都被宣布无效……”对这段话的准确理解是
A. 法官是罗马帝国的最高统治者
B. 法官滥用权力,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C. 罗马法官建立了罗马帝国
D. 罗马法稳固了帝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
乌尔比安的《论告示》中记载:“如果洗衣人收到了一件交付清洗的衣服,而老鼠将衣服咬坏了。那么,洗衣人要对此依照承揽之诉承担责任。”这一案例体现的罗马法原则是
A. 重视证据 B. 公平公正
C. 契约至上 D. 注重程序
公元前287年,为了弥补《十二铜表法》对财产侵害问题上规定的不足,罗马颁布《阿奎利亚法》。规定:“因违法杀害他人的奴隶、四足动物或家畜,按照它们被杀前一年中的最高价格予以赔偿,而对其他财物的损害,以它们在最后30天中的最高价格为准。”这一规定
A. 体现了对生命和财产的尊重
B. 促进了罗马商品经济的发展
C. 是罗马法趋于理性的体现
D. 限制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
罗马法中规定:并不是罗马法上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买卖契约的主体,聋哑人、精神失常者、年幼的人和受监护的妇女被排除在买卖契约主体范围之外。这表明罗马法
A. 没有真正体现平等原则
B. 注重当事人的行为能力
C. 缺乏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D. 重视契约保护私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