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1)《沁园春·长沙》下片诗人旧地重游,回忆往昔生活的过渡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冷漠.凄清,又惆怅。
(3)__________________,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4)荆轲和而歌, , 。
(5)_____________ ,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阅读下面这首宋诗。完成小题。
山中① 王勃
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
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
【注】此诗原题《思归》,为作者漫游蜀中时作。
1.这首诗描写的哪个季节的景色,主要从哪些意象中读出?
2.本诗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请结合诗歌进行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管仲夷吾者,颍上人也。少时常与鲍叔牙游,鲍叔知其贤。管仲贫困,常欺鲍叔,鲍叔终善遇之,不以为言。已而鲍叔事齐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及小白立为桓公,公子纠死,管仲囚焉。鲍叔遂进管仲。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
管仲曰:“吾始困时,常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不利也。吾尝三仕三见逐于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也。吾尝三战三走,鲍叔不以我为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纠败,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於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鲍叔既进管仲,以身下之。子孙世禄于齐,有封邑者十余世,常为名大夫。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
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故其称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故论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
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于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侯由是归齐。
(节选自《史记•管晏列传》)
1.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贵轻重慎权/衡于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侯/由是归齐。
B.贵轻重慎权/衡于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侯由是归齐。
C.贵轻重/慎权/衡于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侯由是归齐。
D.贵轻重/慎权衡/于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侯由是归齐。
2.下列对文中下划线词语的相关内容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公子,先秦称诸侯的儿子,后称官僚的儿子,也用来尊称别人的儿子。
B.封邑,即封地,古代国君赐给卿.大夫等的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劳动者)。
C.大夫,先秦诸侯国中官职,位于士之下.卿之上。
D.四维,指礼.义.廉.耻等,古代统治者以此为治国之纲。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管仲家境贫困,和鲍叔做买卖常占便宜,鲍叔却一直很好地对待他,不将这事声张出来。
B.鲍叔深信管仲做事不顺,当官不成,原因是机遇不到,他坚信管仲是治国之才,时来运转,会发挥潜能。
C.文章第二段包含着管仲对鲍叔牙的感激,洋溢着对真挚友情的礼赞,表达了知己之人,知遇之情的难能可贵。
D.本文虽选自《管晏列传》,但并没有把主要的笔墨放在写管仲的个人功绩上,而是着重写管仲与鲍叔牙的交往,重点写鲍叔牙的高尚品德和行为,暗示没有鲍叔牙就没有管仲。
4.翻译下列句子
(1)吾始困时,常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
(2)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3)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
(4)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
(5)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
(6)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失败的英雄
荆轲一生只干了一件事,就是行刺当时秦国的最高统治者秦王嬴政。这件事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人们却一直把荆轲看做是一个英雄。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里描写了五个刺客:曹沫.专诸.聂政.豫让和荆轲。比较一下这五个人的功绩,荆轲是刺杀最没有成效的一个:刺秦完全以失败告终,不但一无所获,而且损失惨重,除了自己被杀之外,还搭上了秦武阳.樊於期的性命,失去了燕国督亢地区的地图,使燕国遭到秦国的报复。但是,荆轲却成为这五名刺客中名气最大的一个。
在《刺客列传》中,描写荆轲的文字最长,他一个人的篇幅超过了其他四个人的总和。并且司马迁在描写荆轲时,笔墨包含感情,整个刺秦过程慷慨悲壮.惊心动魄,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司马迁又为什么要对荆轲如此偏重呢?因为荆轲比其他刺客高出一筹,而那又是因为秦王比其他对象高出一筹。况且,这个秦王后来横扫六国,统一天下,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君王。
两千年来,人们为荆轲失败扼腕叹息,纷纷分析其失败原因。有人认为是荆轲进咸阳宫失去了帮手;有人认为荆轲剑术不精,武功欠佳,没有刺杀到秦王;还有人认为荆轲有贪生心理,没有在“图穷匕首见”的第一瞬间向秦王下手,他想抓活的,给自己生还的希望。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我不敢认同,说他想生擒秦王到可能是事实。人们对“荆轲刺秦”一直有一个误会,以为荆轲来到咸阳宫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秦王。其实燕太子丹派遣荆轲到秦国,第一目的是想效仿曹沫挟持齐桓公的事件,荆轲最好也能挟持住秦王,逼他归还侵略燕国的土地;若不行,再刺杀秦王。但最终两个目的都没能达到。
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他刺秦成功。然而,假如荆轲真的刺死了秦王——那时候嬴政还只是一个诸侯国的国君而已,还没有变成后来的秦始皇,那么,荆轲的名声也与《刺客列传》里其他的刺客一样了,而不会脱颖而出。所以,荆轲的英名,正在于他的“失败”。
荆轲的英名虽与成败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荆轲敢于越过易水,渡过黄河,来到强大的秦国,进入了它的心脏地带——咸阳宫去单挑秦王;他遇到的对手比其他所有刺客遇到的对手都要强大,但他敢于向最强者挑战;他去赴死,高歌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那个号称十二岁就杀过人的秦武阳,一进咸阳宫就被那种威严的气势吓得大惊失色时,他能谈笑自如;当他面对高高在上被文武百官簇拥着的秦王时,他在孤独中完成了他应该做的所有动作。
荆轲在咸阳宫只战斗了几分钟,然而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
1.下列不属于荆轲是“这五名刺客中名气最大的一个”原因的一项是( )
A.司马迁对荆轲有偏爱,描写荆轲的文字最长.最详细,篇幅超过了其他四刺客的总和,使人们能对这位刺客有更多的了解。
B.司马迁在描写荆轲时,笔墨饱含情感,整个刺秦过程描写得慷慨悲壮.惊心动魄,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C.荆轲让后人知道,他与其他刺客不同,他不是为了刺杀而刺杀,而是为了表现自己敢于向最强者挑战的精神。
D.对手的地位.分量抬高了刺客的地位与分量,荆轲刺杀的对象后来成为统一中国的第一位帝王,也加重了荆轲的名气。
(3)2.对“这几分钟却震撼了中国人几千年”一句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场短暂战斗显示了荆轲敢于单独挑战最强者,勇于赴死的勇力.胆略与英雄气概。
B.荆轲在咸阳宫虽然只战斗了几分钟,但因司马迁的精彩描写而流芳千古,影响深远。
C.刺秦行动虽然失败了,但荆轲表现出的英雄气概影响深远,长久地为中国人所深深敬仰。
D.荆轲在孤独中完成了他应该做的所有动作,他慷慨赴死,大义凛然,是正义的化身。
3.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世人对荆轲的失败耿耿于怀,是因为潜意识里希望着荆轲刺秦成功,作者认为这种愿望可以理解,从文中看,作者也怀着同样的愿望。
B.作者认为荆轲未在“图穷匕首见”的一瞬行刺,是想劫持秦王逼其归还侵略的燕地,这是有可能的,而说荆轲有贪生心理是一种误解。
C.荆轲诗歌流传千古,名气很大的刺客。作者开篇却从他的刺杀业绩写起,指出荆轲是刺杀最没成效的一个,这是欲扬先抑的写法。
D.文中写号称十二岁就杀过人的秦武阳在咸阳宫大惊失色的表现,是为了反衬荆轲的镇定勇敢,从而佐证文中的观点——荆轲是一个失败的英雄。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在自然界中,色深艳丽的花儿往往香味很淡,而越是色浅朴素的花儿香味却越浓。这会给你带来怎样的思考和启示?
请以“花至朴处自芬芳”为题,联系生活体验与认识,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
要求:自选角度,自定立意,文体特征鲜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吃 饭
王琼华
“我是陈宝山,老部长,您还记得我吗?”
快下班时,一个电话让我呆了一下。便想起了这个陈宝山。几年前。我曾到一个叫陈家岔的村里蹲点扶贫,有一个帮扶对象叫陈宝山。一听手机里的声音就知道是他。陈宝山当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就是他这名字挺好,可家里境况太不好了。帮扶一年后,他这家还是村里一个贫困户。我回城里时很真诚地跟他说:“以后有什么困难.还可以直接来找我。”
看来陈宝山没忘记我这个交代
也正是这样,我走出办公楼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请陈宝山吃一顿饭,因为我也记得陈宝山当年说过的一句话:“这人呐,一日三餐都有一碗饱饭吃就好。”我摸透了他的脾气,在进城路上他肯定不会掏钱吃饭的。看到陈宝山时,我怔了一下。哎哟,这陈宝山今天还穿了一件西装。这大概又是哪个好心人救助的吧。还不错,进城来找人知道换一件体面的衣服。我说:“宝山,我们先吃饭去。”
“好的,我已经订了包厢。”
“你订了包厢?”
他点点头说:“在粤港大酒店。我问过人,那里的海鲜做得最地道。”
“哈哈哈,想吃一回海鲜?行啦,我请你吃一回海鲜。”我不好断了人家的念头。都知道,全城要数粤港大酒店吃饭价位最高。看来这陈宝山真要把海鲜当泥鳅吃。也许陈宝山看出了一点什么,马上咧嘴一笑:“今天是我请您吃饭。”
——“好啊,你请客,我埋单!”
但这话我没说出口,因为他把我扯进了一辆小车,还是奔驰。接着,陈宝山很熟练地把车子开动起来。他见我一头雾水,便爽朗地说:“这车子是我挖到的。”一番交谈,我才知道陈宝山现在成金矿老板了。这让我立即警觉起来。平常,我最不喜欢跟这老板那老板打交道。看来陈宝山这顿饭也不是要让我白吃的。他肯定知道我一句话能让他把矿挖得更好。
陈宝山敬了我三杯酒后,见他还是没说出这进城请吃饭的原因,我便问:“宝山,要我帮什么忙呢?”
“没忙要您帮。”
“怎么啦,宝山要灌醉我才说实话?”
“我灌不醉你,这种地方牌子的酒我本来就喝不惯。不过我打听过了,您喜欢喝这牌子的酒。”
我暗暗噢了一声,有点自嘲起来:“没事还这么用心请我吃饭?你这宝山,肚子里还真能憋住话呀。”
“我这人就是这脾气,半句话也憋不住,肚子里能憋住的就是一泡尿。”
我哈哈大笑。没想到陈宝山有钱了也变得这么会说话。于是,我便回敬了三杯。见他有些醉意了,我又问:“说吧,有什么事跟我直说。”
“没事没事,我来城里就是请您这恩人吃顿饭。”
一直到吃完饭,陈宝山也没有说什么事。难道他也了解我做人的脾气吗?当他开车把我送回办公楼时,我还是问:“宝山,如果真有事,就说出来吧。看到你能赚钱了,我心里挺高兴的。”
“真没什么大事。”
“没大事,那就有小事?”
“您也知道,在村子里没人看得起我。我就是挖了一窖金子,他们也不正眼看我。村里人都敬重您,您是大领导,心肠挺好,人家还说,您这人挺随和,但不随便,听说我们县里头头来请您吃饭也没请动您。看看,能让您吃我一顿饭,我陈宝山这脸面当然风光了。嘿嘿,村里村外还有哪个老板能请动您呢?”
看到陈宝山得意的样子,我倒发呆了。没想到今天有钱的陈宝山会怀揣这么一种心态。想当年,他蔫头耷脑当人家的跟屁虫也没吭上一声……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9年第5期,有改动)
1.小说第二自然段写了“我”以前与陈宝山交往的情况,这属于什么叙述方法?就全文来看有什么作用?
2.文中说“难道他也了解我做人的脾气吗?”,从全文来看,“我”在“做人”方面有什么“脾气”?
3.如何理解“看到陈宝山得意的样子,我倒发呆了”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4.对陈宝山的这一做法,人们会有不同的看法。请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