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且句意明确的一句是( )
A.求学期间,我单通过剑桥河畔徐志摩《再别康桥》诗碑前越来越多驻足赏读的外国游客身上,就感受到中国的影响力日渐增强。
B.针对按揭贷款房屋在地震中损伤,贷款者是否仍需还款,央行副行长苏宁表示,央行正与相关部门积极研究灾区按揭还款等问题。
C.新教材在练习题的设计上用力甚多、改动颇大,因为设计练习题是为了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探索的非常重要的途径。
D.“对发生在各个领域的行贿犯罪,要建立档案,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工作报告中的话很平实,却如同给行贿者们念上了紧箍咒。
下面句子中划线成语使用都错误的一项是( )
①登上了县城的那座高山,只闻松涛阵阵,蝉鸣声声;只见楼房如点,河流似镞。我和几位老同学谈景观,说古迹,指点江山,大家都好象远离了尘嚣,告别了烦恼。
②大米市场失衡,某种程度上世贸组织是始作俑者。因为世贸组织要求日本不论是否需要,都必须年年进口大米。而日本为了保护国内的农业,就将进口米存仓,待变坏时再当作饲料出售,十分浪费。
③我记得小时候父亲对我们兄弟三人从没有过好脸色,有时耳提面命,甚至棍棒相加。
④库姆塔格沙漠在以每年以1到4米的速度整体向东扩展,古城敦煌首当其冲,正面临被库姆塔格沙漠吹来的沙尘吞没的危险。
⑤高尚的道德能够产生强大的感召力,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她必须是道德的楷模,这样才能上行下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⑥入夜,月色溶溶,水天相接,我们或坐在树下谈笑自若,或坐在船上扣舷高歌,或立于小石桥上对月凝思。
A.①②④⑤ B.①③⑥ C.①③⑤⑥ D.②⑤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晚清名臣沈葆桢
沈葆桢的故居在福州城区宫巷11号。这是一幢建于明天启年间的大宅,面积达1500平方米。当年的沈宅布局严谨,装饰富丽。1936年,客居福州的郁达夫,曾对这条巷子有这样一番描写:走过宫巷,见毗连的大宅,都是钟鸣鼎食之家……两旁进士匾额,多如市上招牌。
沈葆桢有三个身份:林则徐的外甥兼女婿、大清船政大臣兼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兼管台湾。这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也勾勒出他非凡的一生。
沈葆桢的母亲林蕙芳是林则徐的六妹。沈林两家既是近邻又是近亲。沈葆桢长相一般,个子不高,少时多病。他从小就受到经世致用思想的熏陶,聪慧好学,林则徐早早看好了这个外甥,将自己最疼爱的二女儿林普晴嫁给他。姨表亲通婚,在当时是亲上加亲的大喜事。沈葆桢与妻子感情非常好,两人还曾相伴赴京赶考。
沈家并不怎么有钱,因为沈葆桢是个著名的清官。他先是中进士,入翰林院,后又外放九江知府,仕途更迭,唯一不变的是贫穷的生活。当时,将要到省城赴任的沈葆桢身无分文,还曾向人“挪川费百金”作为盘缠。到了省城,他租了二进三间排的房子,“每月租足纹十一两五钱”,为此他还发出了“屋价之贵,可谓极矣”的感叹。1855年,35岁的沈葆桢刚刚被破格提升为九江知府,举债购买了这个宅院。沈葆桢装修好房子,安顿好父母妻儿,自己就安心到江西任职去了。第二年,江西闹起了太平天国运动,沈葆桢采取攻其不备、袭扰辎重的战术,七战七捷,扬名官场。此后,平叛太平天国运动,成为沈葆桢的主要工作。
1865年,沈葆桢的母亲过世,朝廷终于给了他27个月的假,沈葆桢回到这里过了几天清静日子。在他留下的大量家书中,几乎每封信都要嘱咐子女读书,并告诉他们,读书主要为了立品做人,做官倒是其次。可惜那时中国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困境,无法让人有一丝的安宁。1866年,沈葆桢接到熟人左宗棠的邀请,出任福建船政大臣,这时他还重孝在身。
左宗棠请沈葆桢出山并非一帆风顺,也曾三顾茅庐,二人在这个古香古色的小院里畅谈了很久,左宗棠准备打造中国自己的海军,而沈葆桢是他心中的不二人选。左宗棠第一次来到沈宅,恳请沈葆桢出山继承船政事业,沈葆桢婉言拒绝。左宗棠保证在接管之初,由他和沈葆桢联名署签奏折,并给他推荐著名商人胡雪岩相助,所有人马,归其调遣。沈葆桢还是犹豫不决,左宗棠干脆上疏,推荐沈葆桢主持船政。清廷降旨,署沈葆桢“先行接办”,“不准固辞”。本无心官场的沈葆桢,还是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出任福建船政大臣的沈葆桢,将办公的地点设在了自己的宅子里。宫巷11号这个普通的民宅成了中国近代船政工业的思想发源地。沈葆桢建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座船厂,8年时间,造出了5艘商船和11艘兵舰,而就是这些轮船,后来装备起中国第一代海军舰队。沈葆桢还创办了“近代中国船舶工业与海军人才的摇篮”——福建船政学堂,培养出一大批叱咤风云的人物:甲午海战中牺牲的刘步蟾和林永升、清海军总长刘冠雄、中国海军元老萨镇冰……
沈葆桢虽多受林则徐儒雅之风的熏陶,但是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他果断宣称“铁甲舰不可不造,日本不可不防”!于小事方面,有部下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认为此事有辱国格,将此人斩首示众。
1874年,日本进犯台湾后,沈葆桢被派往台湾加强防务。此后,他兴建台南的亿载金城和台湾最南端的恒春城,建设苏花公路前身、新中横公路前身等,废除渡台禁令,鼓励民众到台湾开垦,促成了台湾政经中心由南部转移到北部。2009年,台北市府为了纪念沈葆桢,将市府大厅命名为“沈葆桢厅”。
1879年7月,久受病痛折磨的沈葆桢在南京与世长辞。他告诉儿孙“究竟笔墨是稳善生涯,勿嫌其淡”。
(节选自《文史参考》)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林则徐不以貌取人,而是早早看好了从小就遵奉经世致用思想又聪慧好学的沈葆桢,后将自己的二女儿嫁给了他。
B.沈葆桢的三个响当当的身份,从家庭成员和朝廷官员两方面,表现出了他的不平凡,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C.沈葆桢赴省城担任九江知府时身无分文,只好向别人借钱作盘缠,后来还为了能到江西去安心任职而举债买房。
D.沈葆桢的部下有人偷了外国人的汗衫,他一怒之下将此人斩首示众,这样的小事表现了他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
E.左宗棠为请沈葆桢出山而三顾茅庐,第一次来恳请,第二次作出保证,第三次后则上疏推荐,终于实现了心愿。
2.作为“晚清名臣”,沈葆桢有哪些主要功绩?请简要概括。
3.本文第一段引用郁达夫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成就沈葆桢“名臣”声誉的原因有很多,请就你对“出身”、“读书”、“无私”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补写出下列句子中的空缺部分。
(1)《沁园春•长沙》中,作者书写曾和同学同游橘子洲并回忆以前不平凡的岁月的诗句是: , 。
(2)《雨巷》中,表现丁香姑娘走到了墙边,走完了雨巷的诗句是 , 。
(3)《荆轲刺秦王》中,在易水送别处,荆轲身赴秦国之前,唱出 , 的悲壮歌词。
古代诗歌阅读
中夜起望西园值月上
柳宗元
觉闻繁露坠,开户临西园。寒月上东岭,泠泠疏竹根。
石泉远逾响,山鸟时一喧。倚楹遂至旦,寂寞将何言。
注:本诗作于柳宗元被贬永州之时。西园位于作者永州愚溪住宅以西。
1.这首诗通过哪些意象营造了怎样的意境?试作简要分析。
2.结合全诗赏析诗人主要运用了什么艺术手法?表达了什么感情?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文后各题。
既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於期头,及献燕之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
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
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武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顾笑武阳,前为谢曰:“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使毕使于前。”秦王谓轲曰:“起,取武阳所持图!”
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恐急,剑坚,故不可立拔。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乃以手共搏之。
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轲。秦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
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
1.下面句子出自《论语》,对其断句有误的一项( )
A.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B.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C.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D.一日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2.下面划线词语含义错误的一项是( )
A.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 遗:赠送
B.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 诚:只是
C.秦武阳色变振恐 振:通“震”
D.秦王方还柱走 还:环绕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荆轲很有谋略。到了秦国后,厚遗蒙嘉,这是他刺秦计划中的重要一环,让秦王宠臣引荐自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B.荆轲镇定自若。秦武阳在秦廷的怯懦反常表现,一方面与自己“年十二,杀人,人不敢忤视”形成纵向对比,另一方面又与现场的荆轲形成横向对比,衬托出了荆轲高大英武的形象。
C.荆轲义刺强秦。群臣们大惊失色,尽失其度;秦王危机四伏,“环柱而走”,他在惊慌失措拨不出剑来时只能用手与荆轲搏斗。
D.荆轲殒身不恤。置自己的生死于度外,在被斩断了左腿、身上遭受八处刀伤后还倚柱而笑、箕踞而骂,充分诠释了不畏强暴、英勇献身的大无畏侠士精神。
4.把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
(1)函封,燕王拜送书于庭,使使以闻大王
(2)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