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
A.作为城市公共交通方式之一的地铁从空间格局上改变了城市的内涵,以其快速、准时、舒适、时尚受到市民的关注与热捧,让市民远离迟到、堵车的烦恼。
B.一部被称为《穆斯林的无知》的短片,虽然只有短短的14分钟,但因为在网络上的传播而在中东地区掀起轩然大波,引发反美示威浪潮,相关冲突甚至导致美国驻利比亚大使在班加西领事馆丧生。
C.东盟的宗旨是以平等和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目标,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同国际和地区组织进行紧密、互利的合作。
D.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在因贪腐被双规之后,原计划在深圳音乐厅演出的由王益本人谱写的大型古典交响乐《神州颂》被主办方撤换,从此成为绝唱。
依次填入下列各句横线处的成语,最恰当的一组是( )
①正因为李老师对学生的挚诚与关爱,学生才更愿意与她________地交谈,遇到困难时也主动向她寻求帮助。
②中美在大数据、云服务等多个方面都需要思想之间的碰撞,面对最为敏感的网络问题,________的探讨才是妥当地解决问题的方式。
③只有领导敢于把敏感的、实质性的问题摆在桌面上,不避重就轻,群众才会________,知无不言。
A.开诚布公 推心置腹 披肝沥胆
B.披肝沥胆 开诚布公 推心置腹
C.推心置腹 披肝沥胆 开诚布公
D.推心置腹 开诚布公 披肝沥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张充和,她选择留在自己的世界里
慕容素衣
在不知道充和的存在之前,我以为闺秀这种生物已经在中国大地上绝迹了。完全无法想象,时至今日,在与我相隔数万公里的大洋彼岸,一位101岁的老人仍保持着上个世纪初的生活方式:每日晨起,即磨墨练字,吟诗填词,偶尔和同好们举行昆曲雅集,拍曲互和,以乐终日。
这位老人,就是现居于耶鲁的张充和。
她从遥远的民国走来,在旧时月色和习习古风中长大。她的名字,曾经和沈从文、卞之琳、俞振飞等人相连,一同成为那个年代的传奇。如今,故人早逝,时移世易,属于她的时代已经永久地过去了,她却仍然选择活在她的时代里,在去国离乡数万里之外。这是一个奇迹,独属于她的奇迹。
和林徽因、唐瑛等民国名媛不同的是,张家四姐妹属于传统仕女。她们的爱好、才艺乃至心性都很“旧派”,即使时代再跌宕起伏,生活再颠沛流离,她们仍固执地保持着她们闺秀式的生活方式,时代影响了她们的生活轨迹,她们的生活本质却并未改变。这一点,在充和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她考北大,国文是满分,数学却拿了零分;她嫁给了洋人傅汉思,可他是个汉学家,对中国历史比她还要精通;她在美国的耶鲁大学任教,教的却是中国最传统的书法和昆曲;
她常和一位叫咪咪的美国女士切磋中国艺术,后来那位女士成为了比尔盖茨的继母;年少的时候,她在苏州拙政园的兰舟上唱昆曲,如今,她仍在耶鲁的寓所和人拍曲。
充和出生于合肥一个大家庭,曾祖父张树声曾是淮军将领,官至两广总督。到了充和父亲张武龄这一代,已经“弃武从文”,他索性离开了合肥,在苏州创办了乐益女子中学。
充和是在上海出生的,后被她的一个叔祖母收养。叔祖母把还只有八个多月的充和带回了合肥老家,在那里,她一直生活到十六岁。叔祖母是李鸿章的侄女,很有见识,相当重视小充和的教育。高薪为她聘请了一位老师,名叫朱谟钦,是吴昌硕的弟子,既有才学也很开通,他教充和学古文,还专门弄来了颜勤礼碑的拓本,教她练字。那时的教育是先生和学生朝夕相处言传身教,充和随朱先生从九岁一直学到十六岁,这七年间,朱先生也只有她一个学生,他留给充和的,应该不仅仅只是深厚的国学知识。
叔祖母去世后,十六岁的充和回到了苏州九如巷。苏州生活让充和的人生路上从此多了项终身陪伴的爱好-----昆曲。
汪曾祺在回忆西南联大的往事时,在文章中写道:“她唱得非常讲究,运字行腔,精微细致,真是‘水磨腔’。她唱的‘受吐’,娇慵醉媚,若不胜情,难可比拟”。抗战年代,她凭着一出《游园惊梦》,惊艳了当时的重庆。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为纪念汤显祖诞辰三百周年,她回国和大姐元和演了一出《游园惊梦》,仍赢得了满堂彩,其中一张剧照被俞平伯评为“最蕴藉的一张剧照”。
二十一岁这年,充和以语文满分、数学零分的成绩被北大破格录取。她听过胡适讲文学史和哲学史,钱穆、俞平伯、闻一多都是她的老师。
抗战爆发后,充和到重庆教育部礼乐馆工作,结交沈尹默、章士钊等名士,并师从沈尹默学习书法,书法可以说是充和一生至爱。她曾说,自己不爱打扮,不喜欢金银珠宝,但笔墨纸砚一定要用最好的。由于长期练习书法,她年老了臂上肌肉仍有如少女般有力。
谈到女子,总绕不过一个情字。充和最初为大众所知,就是源于一段情事。情事的男主角大家并不陌生,他是当时有名的诗人卞之琳。相传那首知名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就是诗人为充和所作。
1948年,充和在炮火声中嫁给了傅汉思。这段婚姻对充和的最大影响是她终于选择了远渡重洋。这个最着迷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最终却选择了去国离乡。她离开的时候还预想不到,二十多年后,她所着迷的文化在故国大地上被粗暴地清除,三姐夫沈从文被迫去扫女厕所,二姐夫周有光下放到农场。而孤悬于海外的她,反倒保存了一方传统文化的小天地。天地虽小,但能够容下一个优雅而干净的灵魂,已经足矣。
充和一生醉心艺术,但始终保持着老派人游于艺的态度,书法也好,诗词也好,都是写了就写了,没想过要结集出版,更没想过要去抢占艺术史上的一席之地。
英国诗人济慈的墓志铭上写着一句话:这里躺着一个人,他的名字写在水上。充和,也是这样一个“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啊。写的过程就是消失的过程,像飞鸟掠过,天空却并没有任何痕迹。
不过,充和这样旧派的人,未必会喜欢这类新诗风味的句子。她自撰的诗中有一句意思和此相仿,足以概括平生: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
这一曲微茫,正是民国年间的古韵遗响。随着那个年代的远去,已成绝唱。
相关链接:
2015年6月17日,“合肥四姐妹”唯一在世者、著名书法家张充和在美国家中逝世,享年102岁。她自幼学习古文及书法,十六岁师从沈传芷等学习昆曲。1934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抗战爆发,辗转重庆,研习古乐,并师从沈尹默习书法。1948年,与德裔美国汉学家傅汉思结婚,1949年移居美国,在耶鲁大学教授书法二十多载,成为中国古典传统文化在海外的珍贵薪传。(京华时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张充和借助与诗人卞之琳的恋情走进艺术的殿堂,如卞之琳为她写的《断章》,并在艺术史上占了一席之地。
B.张家四姐妹和林徽因、唐瑛等民国名媛,都领一时风气之先,尤其张充和,读大学、嫁洋人,与时俱进。
C.张充和一生痴迷于中国传统文化,即使101岁了,还每日晨起,磨墨练字,吟诗填词,这是她那个时代所独有的。
D.在21世纪的今天,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张充和依然保持着上个世纪初的生活方式,选择了留在自己的时代里。
E.张充和自撰的“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两句诗,概括她的一生并表达了对现实的反叛。
2.为什么说张充和是“选择留在自己时代里的人”?请简要分析。
3.为什么说张充和是一个大家闺秀、传统仕女?当下社会还需要这样的人吗?请结合材料谈谈自己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B.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E.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名句默写
(1)在《逍遥游》中写宋荣子看淡了世间的荣辱,不会因为外界的评价而更加奋勉或沮丧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杜牧在《阿房宫赋》中用对比手法极言秦王朝掠夺财物极尽分毫,挥霍财物却视若泥沙,这两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曹刿论战》中曹刿认为战争取得胜利的原因在于抓住时机,这两句是“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这首唐诗,完成下列小题。
塞路初晴
雍陶
晚虹斜日塞天昏,一半山川带雨痕。新水乱侵青草路,残烟犹傍绿杨村。
胡人羊马休南牧,汉将旌旗在北门。行子①喜闻无战伐,闲看游骑猎秋原。
【注】①行子:出行的人。
1.下列对诗歌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诗是边塞诗,最早的也是最杰出的边塞诗人是盛唐的高适和和岑参 。
B.本诗歌是一首七言律诗,简称为“七律”。
C.“胡人羊马休南牧,汉将旌旗在北门”是诗的颔联。
D.“新水乱侵青草路,残烟犹傍绿杨村”运用拟人的手法。
2.请简要赏析最后两句诗所表达的思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