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火星冻海层下可能存在生命
火星是太阳系中自然环境最接近地球的行星,火星上是否存在生命也一直是科学家们争论的焦点。英国科学家日前表示,在火星的冻海层下,极有可能存在特殊的生命体。
在最新一期的《地球物理研究通讯》杂志上,英国伦敦大学的科学家们公布了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英国科学家称,与地球不同,红色的火星并不具备磁吸力和厚密的大气层,宇宙中的各种强辐射均可以直接散布在火星表面上。在这种情况下,细胞生命体很难在火星表面存活,但如果地球探测器能够在火星表面下挖,当达到科学家们宣称的冻海层时,就极有可能会发现特殊的生命体。科学家们在火星上已经发现了一些沼气和其他可能存在生物活性的迹象,这些特征很像地球上洞穴当中的一些特征。这很可能就是一个地底生物圈活动的信号,以及附近地表硫酸盐黄钾铁矾聚集的迹象,这些都会成为火星上存在生命的有力证据。
英国伦敦大学教授、该研究项目负责人勒维斯-达特内尔说,“目前,一些处于休眠状态的生命体仍然生活在火星表面以下,在这些区域,宇宙辐射的伤害作用非常低。在寻找火星生命体时,很大程度上要首先找到火星上存在水份,但火星表面上水流的痕迹却是数十亿年前留下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最顽强的细胞生命,也无法在如此大量宇宙辐射的情况下存活。对于目前的科学家们来说,寻找火星生命的第一步,就是要在火星上发现有水源存在。我们此前已经发现火星表面下可能存在一个冻海,这也是今后发射探测器需要确认的最激动人心的目标之一。”
英国科学家还表示,火星大气里还含有大量的甲醛,高浓度的甲醛其实就是由甲烷氧化而来,这也很可能会证明火星土壤里存在生命。科学家在火星表面上探测到的甲烷气体含量不大,可能只有1亿分之1.05。科学家的这一结论基于专门用来测定火星大气成分的傅立叶行星分光计在火星上探测到一种不同于甲烷的气体--甲醛。英国科学家通过分析计算出火星空气大气的甲醛浓度为千万分之1.3.认为这些甲醛是由于甲烷的氧化产生的,并估计每年火星上大约有250万吨甲烷被氧化产生为甲醛。勒维斯-达特内尔说,“我认为非生物过程不可能制造这么大量的甲烷,唯一的可能是火星上存在生命。我的结论是在火星的土壤里一定存在生命。”
欧洲火星探测器拍摄的照片显示,火星赤道附近一个叫埃利泽姆的地区曾被一大片冰冻海洋覆盖。英国科学家称,这片海洋约来源于500万年前的一次灾难性洪水,这是目前人们推测火星上存在生命的最有力的证据。
1.下列关于火星生命现象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火星是太阳系中自然环境最接近地球的行星,所以该有生命存在。
B.英国科学家考察到火星具备存在生命的条件,有生命活动迹象。
C.科学家猜想,在活动的冻海层下,极有可能存在特殊的生命体。
D.科考显示,火星上已经发现了一些沼气和其他生命活性迹象。
2.下列对推测“火星上存在生命的有力证据”的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 )
A.科学家们在火星上已经发现了一些沼气和其他可能存在生物活性的迹象,这些特征很像地球上洞穴
当中的一些特征。
B.火星表面有水流痕迹,这也会证明火星上存在生命。
C.火星赤道附近一个叫埃利泽姆的地区曾被一大片冰冻海洋覆盖,这片海洋来源于500万年前的一次灾难性洪水。
D.寻找火星生命的第一步,就是要在火星上发现有水源存在。科学家们此前已经发现火星表面下可能
存在一个冻海。
3.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在未来100年左右,中国和其他西方国家有可能将人类部分居民移居火星的幻想变成现实,到时会
缓解人类生存的能源短缺等危机。
B.如果能找到火星上存在水分,就有可能发现一些处于休眠状态的生命体仍然生活在火星表面以下,
在这些区域,宇宙辐射的伤害作用非常低。
C.有的科学家认为,非生物过程不可能制造这么大量的甲烷,唯一的可能是火星上存在生命。因此结
论是在火星的土壤里一定存在生命。
D.火星虽具备磁吸力和厚密的大气层,细胞生命体很难在火星表面存活,但如果地球探测器能够在火
星表面下到冻海层时,就极有可能会发现特殊的生命体。
根据以下材料,选取角度,确定立意,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文体不限,诗歌除外。
赫本被誉为女神,不仅仅因其貌美,貌美的人很多,并不能被全世界的人记住;也不是因为学历,比她学历高的比比皆是。但她用她的一生诠释了修养这个概念,她在遗言里这样说:“若要优美的嘴唇,就要讲亲切的话;若要可爱的眼睛,就要看到别人的好处;若要苗条的身材,就要把你的食物分享给饥饿的人;若要美丽的秀发,在于每天有孩子的手指穿过它;若要优雅的姿态,走路时要记住行人不只你一个。”
在下面一段文字的面线处补写恰当的语句,使整段文字语意完整连贯,内容贴切,逻辑严密。每处不超过10个字。
菊是中国的特产。菊于萧杀的秋末开花,这一特性易引起古人的垂青。不过,古人最先关注的,不是菊的审美特点,① 。对此,② ,他在《离骚》中说:“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可见,③ 。事实上,这也正是菊在六朝以前最主要的功用。
补写出下列名篇名句中的空缺部分。
(1)、长桥卧波,未云何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高低冥迷,不知西东。(杜牧《阿房宫赋》
(2)、使秦复爱六国之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杜牧《阿房宫赋》)
(3)、适莽苍者, , 。(庄子《逍遥游》)
(4)、 ,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庄子《逍遥游》)
阅读下面一首诗,回答后面问题。
送郑侍御谪闽中(1)
高适
谪去君无恨,闽中我旧过(2)。
大都秋雁少(3),只是夜猿多。
东路云山合,南天瘴疠和。
自当逢雨露, 行矣慎风波。
【注释】(1)侍御:官名,即侍御史。负弹劾纠举不法之责。郑侍御为高适的朋友。谪:指官吏因过失,降职调遣到偏远的地方。(2)闽中:就是现在的福建地区。(3)大都:大概。
1.诗歌的颔联选取了那些意象?这些意象写出了闽中怎样的特点?
2.尾联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体现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问题。
侯蒙,字元功,密州高密人。未冠,有俊声,急义好施,或一日挥千金。进士及第,调宝鸡尉,知柏乡县。民讼皆决于庭,受罚者不怨。转运使黄湜(shí)闻其名,将推毂之,召诣行台白事,蒙以越境不肯往。湜怒,他日行县,阅理文书,欲翻致其罪;既而无一疵可指,始以宾礼见,曰:“君真能吏也。”率诸使者合荐之。
西将高永年死于羌,帝怒,亲书五路将帅刘仲武等十八人姓名,敕蒙往秦州逮治。至秦,仲武等囚服听命,蒙晓之曰:“君辈皆侯伯,无庸以狱吏辱君,第以实对。”案未上,又拜御史中丞。蒙奏言:“汉武帝杀王恢①,不如秦缪公赦孟明;子玉②缢而晋侯喜,孔明亡而蜀国轻。今羌杀吾一都护,而使十八将由之而死,是自艾其支体也。欲身不病,得乎?”帝悟,释不问。
迁刑部尚书,改户部。一日,帝从容问:“蔡京何如人?”对曰:“使京能正其心术,虽古贤相何以加。”帝颔首,且使密伺京所为。京闻而衔之。
大钱法敝,朝廷议改十为三,主藏吏来告曰:“诸府悉辇大钱市物于肆,皆疑法当变。”蒙曰:“吾府之积若干?”曰:“八千缗。”蒙叱曰:“安有更革而吾不知!”明日,制下。又尝有几事蒙独受旨,而京不知也;京侦得之,白于帝,帝曰:“侯蒙亦如是邪?”罢知亳州。
宋江寇京东,蒙上书言:“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帝曰:“蒙居外不忘君,忠臣也。”命知东平府,未赴而卒,年六十八。
(节选自《宋史·侯蒙传》)
【注】①王恢:伏击匈奴,单于察觉而撤军。汉武帝大怒,曰:“今不诛恢,无以谢天下!”②子玉:楚成王时为令尹。晋楚城濮决战,楚军败,未遇赦,子玉自杀。
1.下列句中划线词语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
A.将推毂之 推毂:推荐、推举
B.召诣行台白事 诣:去、到、往
C.京闻而衔之 衔:怀恨
D.明日,制下 制:控制
2.下列对文中加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
B.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
C.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
D.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其才必过人/今青溪盗起/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
3.下列对文中划线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进士及第”指科举时代经考试合格后录取成为进士,科举殿试时的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即状元、榜眼、探花。
B.古代男子18岁时举行加冠礼,叫弱冠,即戴上表示已成人的帽子,但体犹未壮,还比较年少,故称“弱冠”,20岁才为成年。
C.“行台”宋代多指地方大吏的官署与居住之所。“ 行县”即官员巡行所管辖之县。
D.古人对死的称谓等级森严,“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侯蒙属大夫,故死为“卒”。
4.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侯蒙精于治理,敏于干事。侯蒙不肯越境禀报工作,转运使黄湜大怒,想借审查工作治侯蒙的罪,却发现无可指责,最后以礼相待。
B.侯蒙善于劝谏,解救大臣。皇帝派侯蒙到秦州去责罚五路将帅等十八人,侯蒙援引典故,劝皇帝不要自残肢体,皇帝醒悟后不再追究。
C.侯蒙直言评鉴,结怨蔡京。皇帝,侯蒙评鉴蔡京,侯蒙认为蔡京心术不正,要不然也是贤相。蔡京闻知后,心里记恨并报复了侯蒙。
D.侯蒙忠于国事,为君分忧。侯蒙认识到大面值的钱币流通有弊病,建议改革,但又不想引起市场恐慌,所以斥责府库主管并安抚他。
5.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蒙晓之日:“君辈皆侯伯,无庸以狱吏辱君,第以实对,”
(2)今羌杀吾一都护,而使十八将由之而死,是自艾其支体也。欲身不病,得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