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言和普通话”的主题阅读 一、民间的声音 关于“绍兴方言还能存活多久”的讨论帖: 1楼:昨天跟5岁的侄子一起吃饭,居然发现这个土生土长的孩子不会讲绍兴本地话。再看看16岁的儿子,也是在绍兴土生土长的,比堂弟好点,还会说几句绍兴本地话,但那种老绍兴的俚语是一点不懂了。儿子还说,他的同学和他也差不多。记得我们小时候,连学校老师上课都是方言,如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那简直就是一门绝活。现在的孩子倒是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甚至还能说流利的英语,但会说地道方言的却成了稀罕品种,方言还能在我们的生活中存活多久呢? 2楼:我女儿在学校讲普通话,在家里也讲普通话,现在很多绍兴话她连听都听不懂了。 3楼:方言还能活多久? 那要看我们还能活多久! 4楼:不知道,也许有一天,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但也没什么可惜的,语言失去交流沟通功能,离消亡也就不远了,这是事物的发展规律。 5楼:城市越来越开放,外来人口越来越多,绍兴话太土,他们听不懂,还是说普通话好。 6楼:“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用方言交流,听着多亲切啊。 7楼:方言里有文化,我们老师说绍兴话里保留着好多古音呢,我想有文化的东西是不会消亡的。 8楼:文物也有文化价值,但是现在不是只能欣赏吗?甲骨文更有文化价值,难道现在还用甲骨文写字吗? (摘自“绍兴E网”论坛,有删改) 二、学者的言论 1.“方言里有比普通话丰富得多的生活、情感用语,在动作的细微区分、事物的性状描绘等方面都更具体。这是方言比普通话往往要生动幽默、有趣传神、在文艺表达里更受欢迎的原因。” ——钱乃荣(著名语言专家) 2.“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以普通话沟通不成问题,但你若选择这个城市,却不会讲这里的方言,犹如你爱上一个人,却读不懂他(她)的内心世界,要融入其中,谈何容易!” ——程乃珊(著名作家) 3.“没有方言的城市是可耻的。” ——封新城(《新周刊》执行总编) 4.“新时代的曙光照进了方言。方言不是时代的对手。其实,谁又不在时代面前被揍得鼻青脸肿呢?”“方言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语言和语言之间较量的结果。全球化的年代,必须要有一种公共语言交流。” ——敬文东(文学博士) 5.“我们的态度是大力推广普通话,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保护方言。” ——陈章太(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 (引自互联网) 1.第一则材料关于“绍兴方言还能存活多久”的讨论是由什么现象引发的?网友们认为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有哪些? 2.统观一、二两则材料,我们可以看到方言具有哪些价值?请用简洁的语言分条概括。 3.如何走出“方言困境”,正确处理推广普通话和保护方言的关系,有人提出先学方言,再学普通话;有人提出让方言作为教学内容进入课堂;有人提出工作普通话,生活绍兴话。说说你的想法,并运用以上阅读材料的有关内容作适当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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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吃鲫鱼说 冯骥才 鸡不能吃自家养的,鱼必须吃自己钓的。 前者的缘故是,家禽通人性,吃时下嘴难;后者的缘故是,钓鱼又吃鱼是双倍的乐趣。 深秋晨时,在水塘边择一幽僻处,取香饵一珠,粘于银钩之尖,悄悄下竿于苇草间。水色深碧,鱼漂明亮,尖头露出水面,显得十分灵通。漂儿连着细如发丝一般的敏感的线。再接着埋伏在香饵中锐利的钩儿。少焉,鱼漂忽的一动,通报了水底的鱼讯。这时千千万万沉心屏息,握竿勿动,待这漂儿再动两下,跟着像出水的潜水艇顶上的天线,直挺挺升起来,一直升到根部。一个生活中那种小愉快将临的关键时刻到了。手腕一抖,竿成弯弓,水里一片惊慌奔突的景象。钓者最大的乐趣也就在这短暂时刻里。倘是高手,必然不急于把鱼儿提上来,而是用欲擒故纵之法,把鱼儿在水里拉近放远,直遛得没了力气,泄了气,认了头,翻过雪白的肚子,再拉上岸来。 当然这鱼既不是鲤鱼草鱼,也不是武昌白鲢。唯鲫鱼,秋日里最大最肥,而且吃饵的表现,是一种极优美的“托漂”。不像鲤鱼草鱼,吃食时横扫而过,把鱼饵吞下去一拉就走,鱼漂也被一同拉入水中,这称“黑漂”。黑,就是鱼漂在水面上一下看不见了。鲫鱼吃食要文静幽雅得多,它们习惯于垂头吸食,待把鱼饵吸入口中,一抬头,鱼漂便直挺挺浮升上来,就叫做“托漂”。天下渔人,一见托漂便知是鲫鱼;一见鲫鱼心中必大喜。唯鲫鱼之味才鲜美也。 若钓到半斤左右鲫鱼,勿烧勿焖,勿用酱油。鱼见本色,最具鱼味。 我家津沽,处处有水,无水无鱼。鲫鱼是最常见的鱼,多种烹调之法中,首推如下: 先把鱼除鳞去肠,收拾干净。愈是银光透亮模样,则愈诱人生出烹调的快感。然后将收拾好的鱼摆在案板上,反正都用刀背轻轻拍打几下。刚钓到的鱼,尽管已把鳃片取掉,眸子仍旧闪闪发亮,时而还会扭动一下身子,把瘪嘴张成一个圆洞。鱼鲜肉紧,拍打几下,松其肉,烹煮时味道才好出来。拍打过后,放在油锅煎炸,微黄即止,取出晾在一边。 另取一锅烧白水。待水滚沸,投鱼入水煮将起来。待汤水见白,放入葱花、姜末、精盐、茴香豆,以及加饭酒。此中要点有三:一、必须等待汤水变白,再放作料,汤水变白,是鱼被煮透的征象。倘若鱼未煮透,作料的味道不能入鱼便被熬尽,失去作料的意义。二、上述几种作料葱姜蒜盐和料酒必须同时放入。倘若有先有后,先入者则为主,味道则必不能丰富。三、加饭酒必须是绍兴出产,防止假冒,一假全糟。这样,一煮便要十分钟,煮好即成。 煮好的鱼,分做一菜一汤。 先说菜:用一上好青花瓷盘,将鱼摆好,再把汤中的葱花嫩绿摆在银白鱼腹上作为装饰。不需再加任何作料与附料,只备一小碟老醋在旁,属于蘸用的调料。小碟应与盛鱼的青花盘配套。醋要选用山西或天津独流的老醋为佳,不要加辣。一辣遮百味。 再说汤:锅中鱼汤,盛入小碗,再备瓷勺一只,也应与青花盘配套。若桌布也是青白颜色,则会为这绝好汤菜更添兴味。汤中应加调味品,便是胡椒。 菜以醋调味,汤以胡椒调味,以示区别。然胡椒与醋,都是刺激食欲的开味品,不败鱼味,反提鱼鲜。 食之时,盛精米白饭一小碗。一边吃米,一边吃鱼。白米亮如珠,鱼肉软似玉,鲜美皆天然。由此可知,一切美味,皆是本味,犹如一切美色,皆是本色。故此鱼之美,胜于一切名师御厨锦绣包装也。 饭菜之后,便饮鱼汤。汤宜慢饮,每勺少半,徐徐入口。鱼之精华,尽在汤中。倘能从中品出山水之清纯乃至湖天颜色,不仅是美食家,亦我此汤之知音者也。 我生来心急怕刺,吃鱼不多,唯此样鱼,却是家常喜爱食物。一是鲜美滋味,天下无双;二是自钓自吃,自食其力,自食其果。我人生中最喜欢尝到这种成果。 君若有意,不妨照方一试。但别忘了,不能不钓而吃,而是先钓后吃。自钓自吃,才是此种美食之要义也。 (选自《性情散文》) 1.钓鱼、煮鱼、吃鱼的过程中分别感受到了怎样的乐趣? 2.读下面的句子,回答括号里的问题。 (1)倘是高手,必然不急于把鱼儿提上来,而是用欲擒故纵之法,把鱼儿在水里拉近放远,直遛得没了力气,泄了气,认了头,翻过雪白的肚子,再拉上岸来。(加点词语写出了鱼儿怎样的情状?) (2)一、必须等待汤水变白,再放作料,汤水变白,是鱼被煮透的征象。倘若鱼未煮透,作料的味道不能入鱼便被熬尽,失去作料的意义。二、上述几种作料葱姜蒜盐和料酒必须同时放入。倘若有先有后,先入者则为主,味道则必不能丰富。三、加饭酒必须是绍兴出产,防止假冒,一假全糟。这样,一煮便要十分钟,煮好即成。(从三个“必须”中,你读出了什么?) 3.鱼本是一道家常菜,但作者却说“故此鱼之美,胜于一切名师御厨锦绣包装也”。请联系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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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阅读。 1.歌德设法要认识他。一八一二年,终于他们在波希米亚的浴场特普利兹地方相遇,结果却很不投机。他热烈佩服着歌德的天才,但他过于自由和过于暴烈的性格,不能和歌德的性格融合,而不免于伤害他(指歌德)。他曾叙述他们一同散步的情景,当时这位骄傲的共和党人,把魏玛大公的枢密参赞(歌德的官职)教训了一顿,使歌德永远不能原谅。 ①语段中的“他”指的是 。 ②“他”因为什么事教训了歌德一顿? 2.此君脸窄身薄,皮黄肉干,胳膊大腿又细又长,远瞧赛几根竹杆子上晾着的一张豆皮。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他能写能画,能刻图章,连托裱的事也行……这天他收到一封信,全是洋文,他不懂,里边没照片。再看信封,照片竟卡在里边,他捏竹照片抻出来一瞧,有点别扭,不大对劲,他再细瞧,竟傻了。 选段中“他”是谁?“他”为什么会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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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语境,将下列句子组成一段意义连贯的话。 ①百般不能排解思情,不妨往诗文中寻个消遣处。 ②王维的乡思亦有画意: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 ③从古至今,乡愁是诗人的惆怅。 ④没有什么能像乡愁一样令我悲伤,这么美丽的文字,这么伤感的情怀,只有诗人才能表达。 ⑤诗云: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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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在网上经常出现“节奏”一词,它与一般用法不同。请阅读下面几个句子,推测各句中“节奏”的意思。 (1)记者在该小区内拿出随身携带的PM2.5测试仪。等待10分钟后,记者被结果吓了一跳,PM2.5浓度达到480.虽然在小区内肉眼看是灰蒙蒙一片,但“480”这个数字还是让人心惊,这几乎是快“爆表”的节奏了。 (2)“这车是要火的节奏。”在各大汽车论坛上,消费者对于某品牌汽车的关注程度也很高,而且与之前对于自主品牌产品一边倒的贬损相比,这次消费者普遍给予了比较正面的评价。 (3)看这审稿人语气中的意思,好像是要拒绝的节奏。 “节奏”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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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默写填空。 (1)默写陶渊明的《饮酒》(其五)。 (2)春蚕到死丝方尽, 。 (3) ,临风听暮蝉。 (4)衣带渐宽终不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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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拼音和语境填写汉字。 在绍兴这片润如油gāo 的土地上,世世代代心无旁wù 的耕作者为了家园的富庶而勤耕不辍。他们生怕因为自己的懈怠而xiè 渎了上天的恩赐,尽他们最大的努力将每一póu 土壤都打理得精致而肥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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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从下面两题中任选一题作文。 (1)思想、感情 、态度等,用言语、行为显示出来,即为“表达”。把爱表达出来,你会被更多关爱包围;把幸福表达出来,你会感受更多幸福;把失意表达出来,你会获得真诚帮助……勇于表达,善于表达,成长更顺利,生活更美好。 请以“ 需要表达”为题写一篇文章。 (2)以“新”为话题作文 要求: ①选择题目(1)的请先将题目补充完整,然后作文;选择题目(2)的另拟题目作文。 ②内容具体,情感真挚,积极向上。 ③除诗歌、戏剧外,不限文体。 ④不少于600字。 ⑤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地名、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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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新的发电形式》,完成后面小题。 ①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各国人民非常关心的两件大事。目前,大部分国家的电力生产以利用矿物燃料的火力发电为主(约占整个电力生产的80%)。但是,用这种方式发电,效率很低(只有30~40%),大量的热能被白白浪费掉,并且还带来严重的硫污染和热污染。于是一些科学家为了开发更多的新能源,已把研究课题转向人类自身的生物能这一领域,利用人体生物能发电现已初见成效。 ② 人体中存在着一些化学物质,它们之间在发生反应时会产生化学能量。像新陈代谢过程中,葡萄糖和氧分子的反应就有能量释放出来若稍加利用,这种能量就可以转化为电能根据这一原理,科学家开始了人体生物电池的研究。 ③ 据专家介绍,人体生物电池的电极是由两根长2厘米、直径约1/7000纳米的碳纤维制成,在每根碳纤维的外层还涂有一种聚合物,此外还有一种作为催化剂的葡萄糖氧化酶聚合物的作用是将碳纤维与葡萄糖氧化酶连接成一个电路,而葡萄糖氧化酶则是用来加速葡萄糖与氧分子的化学反应。这种人体生物电池在37℃ 、pH为7.2的环境下工作,这很接近人体血液的温度和酸碱度它产生的动力可以驱动一个监控糖尿病的小型传感器。 ④ 人体生物能发电还有其它形式。当一个人坐着或站立时,就会持续产生重力势能。此时,若能采用特制的重力转换器就能将这种能转换成电能。美国有一家公司将发电装置埋在行人拥挤的公共场所,外面是一排踏板。当行人从板上走过时,体重压在板上,使与踏板相连的摇杆向另一个方向运动,从而带动中心轴旋转,使与之相连的发电机启动。 ⑤ 除此以外,人体生物能中的热能也可被利用。人每天都要散发大量的热能,而且是通过辐射传播出去。一般一个50千克重的成年人一昼夜所散发的热量约为2500千卡利用人体的热能制成的温差电池,可以将人体的热能转换成电能。这种温差电池做得很精致,只要放在衣服口袋里就能工作。它可以起到电源的作用,给助听器、袖珍电视机、微型发电机等供电,可谓是自己发电自己使用。 ⑥ 人体能源可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没有污染如此神奇的能源是我们每个人都具有的,充分利用它,便会为我们的社会节约更多的能源,希望这种新型的能源会越来越多地造福于人类。 1.选文介绍了哪几种利用人体生物能发电的形式? 2.研制人体生物电池依据的科学原理是什么? 3.选文第③段加点字“约”能否删掉?为什么 4.选文第④段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5.请从“节约能源”的角度,拟一则富有文采的宣传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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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窠八哥的谜》,完成后面小题。 小时候,我不会养鸟,却有探险和猎取神秘事物的野性。有一年的麦收季节,听说城墙上出现了一窠八哥,我在城墙下绕来绕去寻找。果然,听到了一丝儿很稚嫩而清脆的声音,似出壳不久的雏鸡的叫声。顺着细微的声音找去,终于望见了在高高城墙上的一孔洞穴里,四五张鲜红的小嘴正张着,像一束喇叭花悬挂在崖畔上,好看极了。我当下就想把它们掏下来。但壁立的城墙太高太陡,无法攀登。八哥的窠在城墙的上方,用梯子够不着,从城墙上用绳子缒下来一定可以掏着,但我不敢。我只能立在城墙跟前,仰起头望着那一窠神秘的八哥。 记得父亲曾对我说过,县城墙最早是隋朝时筑的土城,明朝时包的青砖。墙面上已经有一些砖朽烂成窟窿,我异想天开,想攀登上去掏这窠八哥。 全村的孩子中,我最会爬墙上树,我相信自己会手扣着脚登着那些孔洞往上攀登,总有一天能把这窠八哥掏到手。 我天天练攀登,苦练了一二十天,一天比一天攀登得高。小八哥的爹妈从天空嗖的一声回到窠里喂食,翅膀又黑又亮,在我眼前一闪而过,随后从窠里伸出头,朝下望着我,吱吱地叫,我知道它们在咒骂我。有几次,头发上落了雨点似的鸟粪,还有脏土。我心里明白,这是大八哥在对我进行反抗。 小八哥抖动着茸茸的羽毛,我闻到了奇异的鸟的气味,再往上攀登三五尺,就能够着八哥了。 一天清早,我来到城墙下,感到有点异样——没有听到小八哥的声息。前几天,我已听出小八哥的声音变得洪亮了起来,不再是嗷嗷待哺,而是牙牙学语,已经很像在歌唱。八哥的歌,一定不同于鸽子那种柔媚而混浊的声音,更不是麻雀粗糙的吵叫,也不同于村里八音会上的任何一种乐器声。 整个城墙显得铁青铁青,千疮百孔,像死了一样。我顿然明白,八哥一家已经飞走了,已经移居到不可知的远方。 叫卖黄酒的小栽根告诉我,天亮前后,他看见有一朵黑亮的云彩,向滹沱河那个方向飞走了,那一定就是八哥一家。我伤心地扒在城墙上哭了半天。我知道小八哥还没长到该出飞的时候,它们如何在大鸟翅羽的扶托下逃到了远方,真是一个猜不透的谜。我为它们担忧。 我曾在村子上空看见成千上万只蜜蜂嗡嗡叫着,扶托着它们不会飞的蜂王,像金黄色的云朵从天空飞过,后来落在我家院子的老槐树下,父亲用涂了蜜的大笊篱把抱成团儿的蜂小心地收了下来,于是我家有了一窠蜜蜂,养在西房的屋顶上。 我想连那么小的蜜蜂都能扶托着蜂王飞,那窠小八哥一定能够让自己的父母扶托着飞走。但是我不大相信它们能飞得很远。我在村里村外到处寻找,没有发现八哥的踪影。它们究竟飞到什么地方?难道真的飞过了滹沱河,飞到了二十里以远的北山上?是的,一定飞到了那个郁郁葱葱的鸟的世界。 我这一辈子不会忘记这窠小八哥。而且直到现在也不明白:它们在大难临头的时候,如何能神奇地飞到了远方? 前几天,有个诗人听我讲述这个故事,沉思了一会儿,对我说:“是小鸟自己飞的。在灾难面前,翅膀一下子就会长大长硬。” 我有点相信这个解释了。 真的,是小八哥自己飞走的。我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 1.“一窠八哥的谜”主要指什么?对此可能的谜底有哪两个? 2.在本文中作者对八哥的感情有什么变化? 3.第一段对小八哥作了哪些方面的描写?简要说说这些描写的作用。 4.结合全文,谈谈画线句子表现了作者怎样的心情。 (1)整个城墙显得铁青铁青,千疮百孔,像死了一样。 (2)是的,一定飞到了那个郁郁葱葱的鸟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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