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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认为:美国联邦制是“为了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对作者观点理解最全面的是

A.联邦制加强了中央政府权力             B.三权分立实现了分权制衡

C.地方各州自治权力不断增强             D.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结合

 

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它和中国儿童游戏中的“锤子、剪刀、布”同一原理,即一物降一物。对此种说法你认为   

A.正确,讲出了三权分立的实质

B.贴切,道出了三种权利之间的关系

C.不妥,三种权利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单向制约

D.不妥,三种权利的关系应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1832年一位英国工业家说:“50年前我们不需要议会代表,现在我们需要了。因为……我们现在为整个世界生产。”这说明

A.工业革命推动人们民主意识的提高

B.英国议会实行无代表的专制统治

C.工业革命导致英国政治力量的变化

D.英国资产阶级要求建立世界霸权

 

1621年,英国下议院的一个委员会来觐见国王詹姆士一世时,他无奈地对侍从吩咐道:“你们摆好十二把交椅吧,我要接待十二位国王!”这反映了此时的英国

A.君主立宪制已经建立                      B.议会对国王形成了制约

C.国王与议会的矛盾完全激化                D.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公意和众意之间经常有着很大的差别。公意总是着眼于公共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利,它只是个体意志的总和。”这里的“公意”在雅典城邦得以维护的直接举措是

A.成立十将军委员会                      B.推行陶片放逐法

C.给公民发放参政津贴                    D.实行轮番选举制

 

元朝“陕西行省越过秦岭而有汉中盆地;湖广行省以湖南、湖北为主体而又越过南岭有广西;江西行省也同样跨过南岭而有广东;河南江北行省则合淮水南北为一;中书省直辖地区却跨太行山东西两侧,兼有山西高原、华北平原和山东丘陵三种不同的地理区域;至于江浙行省,乃从江南平原逶迤直到福建山地”。对上述材料的理解正确的是

A.借鉴了历史上地方行政划界的划分方法

B.使地方缺乏实行割据的物质基础

C.体现了元朝统治者“南向控制”的治国理念

D.体现了肥瘠搭配的划界原则

 

历史典故“烽火戏诸侯”中,诸侯因义务所在,蜂拥而至勤王。这一典故是下列哪一政治制度的反映

A.宗法制               B.分封制

C.郡县制               D.王位世袭制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创立并逐步成熟的,基本标志是中央专门监察机构的出现和地方监察体系的初具规模。秦设御史大夫,且为副相,在郡设监郡御史监察郡政。汉设御史府,与丞相府并重;丞相遣刺史往地方监察,郡守以下设督邮,负责属地监察。魏晋时御史台独立,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的国家专职监察机关,中央监察机构初步统一,监察职权有所扩大。唐宋时御史台内分设台院、殿院、察院三个各有侧重、分工合作的系统,在地方则建立起多重监察制。明清时,御史台易名为都察院,官员设置有所缩减,比较简约精干,大体与中央六部和地方十三布政使司行政系统相适应;分工比较明确,各司其职。

——改编自纪宝成《中国古代治国要论》

材料二  中国……一个是君权,一个是考试权,一个是弹劾权;不过中国的君权,兼有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说到弹劾权,在中国君主时代,有专管弹劾的官,像唐朝谏议大夫和清朝御史之类,就是遇到了君主有过,也可冒死直谏。……可见从前设御史台谏的官,原来是一种很好的制度……可见中国从前的考试权和弹劾权都是很好的制度,宪法里头是决不可少的。……五权宪法的立法人员就是国会议员,行政首领就是大总统,司法人员就是裁判官,其余行使弹劾权的有监察官,行使考试权的有考试官。

——孙中山《五权宪法》(1921年)

(1)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特点。(6分)并简析其历史作用。(6分)

(2)据材料二概括孙中山对监察权的认识。(6分)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某班研究学习小组搜集的史料及由此得出的结论

组别

材料

结论

英国组

1689年以后的英国离民主还远得很,英国的新政治体制无非是寡头政治。

                        ——《欧洲文化史》

《权利法案》的规定……并不意味着英国已经成为一个民主国家。

                         ——《全球通史》

17世纪后期至19世纪上半期,英国民主化的趋势不断发展

德国组

 

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

第18条:(皇帝)“有创建法律之权”。

——《德意志帝国宪法》

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度,保留了浓厚的专制残余,君主是实,立宪为虚

 

 

 

 

 

 

 

 

 

 

 

 

 

 

(1)材料中哪一组学生得出结论依据的是原始史料(第一手史料)?(3分)

(2)英国组结论的依据是否充分?说明你的理由。(9分)

 

以下是某年毛泽东给刘伯承、陈毅、邓小平发的电文:“……(一)完全同意先打黄维;(二)望粟陈张遵刘陈邓部署,派必要兵力参加打黄维;(三)情况紧急时机,一切由刘陈邓临机处置,不要请示。”四天以后,他在电报中指出:“……第三阶段是解决徐(州)蚌(埠)两处之敌,夺取徐蚌。”与此材料相关的是

A.辽沈战役                 B.淮海战役

C.平津战役                 D.渡江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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