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二次函数
.
(1)试讨论函数
的奇偶性,并说明理由;
(2)若函数
在
上是增函数,求实数
的取值范围.
已知函数
,![]()
(1)比较
与
的大小;
(2)解关于
的不等式
.
已知集合
,集合![]()
(1)若
,求集合
;
(2)若
,求实数
的取值范围.
对于任意实数
表示不小于
的最小整数,如
.定义在
上的函数
,若集合
,则集合
中所有元素的和为( )
A.
B.
C.
D.![]()
已知
,且
,则下列结论恒成立的是( )
A.
B.
C.
D.![]()
设
和
都是非零实数,则不等式
和
同时成立的充要条件是( )
A.
B.
C.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