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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不着意构筑彼岸世界和灵魂永生,而是教导人们在此岸世界“学做圣贤”、“立德、立功、立言”,以达到人生“三不朽”境界。这种风尚的弘扬

A. 造就了积极人世的文化倾向    B. 体现了三教合一的价值观

C. 成为历代皇权专制的护身符    D. 最终导致儒学信仰宗教化

 

某版本高中历史课本的单元内容如下,此单元内容最适合的标题是

第1课 先秦儒家与两汉经学

第2课 宋明理学

第3课 家族制度与君主政治

第4课 礼制规范

第5课 儒家文化的传播

A. 儒家文化与古代中国

B. 中国古代的思想与科技

C. 中华文明的发展演变

D. 宗法制对古代观念的影响

 

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学校》中指出,学校既是教育机构,还是权衡利弊的场所。针对当时的社会问题,学校应“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这表明黄宗羲

A. 主张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B. 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

C. 已经具有近代民权意识

D. 认为学校应培养实用人才

 

李约瑟在《中华科学文明史》中说:史书明确记录了公元前186年吕后当政时发生了一次日食,但现代天文学研究表明,所记日食绝不可能发生。材料所述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

A. 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

B. 天文观测技术的落后

C. 总结历史教训的需要

D. 经验总结的推理结果

 

孟子主张“制民恒产”,让每家农户有百亩之田、五亩之宅,有起码的生产资料;“省刑罚,薄税敛”,使人民有最低的物质生活条件;加强道德教育,使人民懂得“孝悌忠信”的道理。孟子上述主张的核心是

A. 为政以德

B. 人性本善

C. 推行仁政

D. 克己复礼

 

“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以上先秦时期的主张分别是

A. 法家、儒家、道家

B. 儒家、墨家、道家

C. 儒家、道家、法家

D. 儒家、法家、墨家

 

战国末年,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兼儒墨,合名法”而编撰成《吕氏春秋》,吕不韦想以此作为大一统后的意识形态。该书反映了这一时期的思想界

A. 缺乏占统治地位的主流思想

B. 儒家与墨家的思想大行其道

C. 寻求新的治世之道成为共识

D. 出现了各家学说融合的趋势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其背景包括

①井田制瓦解

②“士”阶层崛起

③天子开始授“土”、授“民”

④私学出现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70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部《王位继承法》,被看作是《权利法案》的补充,这两个法案确立了英国“议会至上”原则,是迈向君主立宪制度的重要一步,议会逐渐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百度百科

材料二1777年大陆会议制定的并于1781年批准施行的《邦联条例》规定,由当时13个独立州组成邦联制国家。邦联政府的权限很小,不能有效地行使国家职权。鉴此,邦联国会于1787年2月邀请各州代表到费城召开制宪会议,修改《邦联条例》。经过长时间的秘密讨论,直至1787年9月17日才通过新的宪法草案,交由各州批准。全国围绕新宪法的批准问题展开广泛的激烈讨论。1789年3月4日召开的美国第1届联邦国会宣布《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式生效。

——百度百科

材料三1911年10月,武昌起义后,对于正在酝酿的中央政府组织机构是取美国式的总统制还是取法国式的内阁制,同盟会内部存在着分歧和争议。经多次讨论,孙中山同意行内阁制,并拟议以黄兴为内阁总理。12月下旬,南京各省代表会议上,多数代表赞成总统制,会议通过《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维持总统制。清帝逊位(1912年2月12日)后第二天,孙中山向南京参议院提出辞职咨文,推荐袁世凯继任大总统。同年,3月11日正式公布参议院起草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政治的组织形式为内阁制。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特点是什么?依据材料一,说明这一政治制度是怎样在英国确立的?

(2)依据材料二,概括美国修改《邦联条例》的原因。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后来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与《邦联条例》相比,最大区别是什么?

(3)材料三反映了当时革命党人的争论焦点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三中《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有何目的?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村料一《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公元527—公元565年)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该书)简要阐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

——摘编自徐国栋译《法学阶梯》等

材料二新兴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贵族垄断法律,坚决要求把成文法律公布出来,以保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其他权利。汉文帝接受贾谊的“儒家‘兴礼乐’,更新秦朝法律,‘刑不上大夫’”的建议……刘邦时,法令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吕后、惠帝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官吏”。

——据李小兵《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整理

材料三唐代统治者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以礼入法”,然后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中华法系以自己独特的风采影响着亚洲与其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与罗马法律有何不同?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以唐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与罗马法共同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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