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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勇在《晚清二十年》中写道:“这是中国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义举,也是人类历史上为数不多地通过和平手段改朝换代,移交政权的先例。”材料中的“义举”指

A. 清帝颁发诏书,宣布退位

B. 光绪皇帝亲政

C.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03年,有人指出“(中国)不自立,必灭亡,必(被)瓜分……各省先行自图自立”,提出“广东者,广东人之广东也……筑成广东自立之势,以建立全中国自立之起点”。此类观点在当时蔚然成一种思潮,并加速了“预备立宪”中清政府对地方自治的认同。这种思潮本质上反映了

A. 三民主义的提出掀起了革命运动的高潮    B. 中国政治民主化运动的必然结果

C. 清政府中央集权统治的实质性瓦解    D. 先进知识分子要求在中国建立联邦制

 

《南京条约》申明:“英国驻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剖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后来的《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又于“平行之礼”一条无不详为备列。“平行之礼”的提出,对当时中国的主要影响为

A. 推动向西方学习思潮出现

B. 推动传统礼仪制度的进步

C. 传播资本主义的平等观念

D. 使夷夏之防观念受到冲击

 

百年以来,我国前卫的学术语境和精神气候经历了多次嬗变,折射出不同的时代特点,如五四时期的反传统﹣﹣启蒙”,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反帝﹣﹣救亡,五六十年代的反西方﹣﹣冷战,八十年代的反封建﹣﹣新启蒙。据此判断,五四时期对义和团运动的评价处于主导地位的核心词最有可能是(  )

A. 迷信落后    B. 爱国进步    C. 救亡图存    D. 正义理性

 

1878年5月,俾斯麦提交的“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草案遭到帝国议会否决。不久,按照俾斯麦的要求,联邦议会解散了帝国议会并重新选举。10月19日,新一届帝国议会以221票对149票通过了该法令。经皇帝批准,21日起该法令生效。这件事反映了当时德意志帝国(    )

A首相有权解散帝国议会

B皇帝只有形式上批准法律的权力

C联邦议会没有立法权

D帝国议会的立法权受行政权控制

 

由于拿破仑三世的横征暴敛,又强迫农民缴纳血税,把他们的子弟送到战场上当炮灰,农民开始抛弃对自己小块土地和波拿巴主义的迷恋,走上了反对拿破仑三世的道路。材料反映出

A法国共和制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B法国的专制主义色彩比较浓厚

C农民已成为法国革命的主力军

D农民成为法国共和派争取的对象

 

摩根说:“《权利法案》显然打破了世袭的权利,这种世袭权利是旧政体复辟的基础,而被以议会为代表的民族意志所取代。……将它看作是彻底否定了关于政府的概念的历史转折点,这无疑是完全正确的。”这说明《权利法案》

A. 使议会权力居于国王之上    B. 反映了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

C. 废止了英国社会的世袭制    D. 彻底否定了英国的君主政体

 

17世纪前英国人普遍认同“国王即使在上帝和法律之下,但不在任何人之下”,17世纪后“君主派”对这句话的解释是“君主意志绝对自由,制约君主行动的只能是自我克制”,“议会派”的解释是“国王只是上帝的使臣,只有行使(上帝赋予的)权利的权力,权利之外,没有权力”。这体现了

A. 英国对王权制约的传统    B. 君权神授理论遭到否定

C. 议会与国王的矛盾尖锐    D. 君主派和议会派的妥协

 

近代欧洲曾出现罗马法复兴的现象。如14世纪,在意大利兴起评论法学派,注重罗马法与现实社会的关系;17世纪,在荷兰以格劳秀斯为代表的理性法学派,主张从人类理性出发研究罗马法;19世纪,在德国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则主张在民族法学中复兴罗马法传统。这一现象说明罗马法

A. 基本内容仍具有生命力

B. 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地区

C. 某些原则仍具借鉴意义

D. 成为史学研究的理论指导

 

有学者指出:“罗马法的发展基本上不是按立法程序制定的,也不是君主个人独裁意志的结果,而主要是凭借裁判官的审判实践和法学家的理论活动,在改造和继承旧有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这说明罗马法在形成过程中所具有的特点是

A. 开放性和灵活性

B. 民主化和程序化

C. 随意性和实用性

D. 主观化和杂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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